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殯葬改革的一個新思路
2018.11.27

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://news.cnfol.com/guandianpinglun/20181119/27034847.shtml"

  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只有一個,其土地極其有限,且不復繁殖。所有人都受惠于土地:生者藉之以生產、生活,死者除少數天葬、海葬,大多則是“入土為安”,筑墓立碑,供眷屬、族人憑吊。生者繁衍不息,死者延綿不斷,人類似乎越來越感受到土地“供不應求”的窘況。  為紆解愈演愈烈的“死人與活人爭地”矛盾,殯葬成為人類的一個永恒話題。這個話題最根本地集中體現在:土葬乎?火葬乎?當代考古發現,古代中國就有火葬。從遼東半島到黃河上游,從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,墓葬遺址中均有火燒人骨,這應該是原始火葬習俗的證據。到了唐代,買棺入墓,崇尚土葬,毀傷父母的遺體成為了十惡不赦的大罪:“燒棺槨者流二千里,燒尸者絞”。(《唐律疏議》)美國有位叫A?埃布莉的學者在《宋朝的火葬》一書中得出考證結論:宋朝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流行火葬的朝代,30%死者被火葬。如《宋史》第437卷記載湖北風俗:“死則不葬,而畀諸火”。明末清初的大學者顧炎武在《日知錄》稱:“火葬之俗,盛行于江南”。然而,歷代朝廷多有火葬禁令,直到清同治七年(1868年),清廷還發了上諭,掀起又一次大規模禁止火葬的浪潮。  很顯然,推廣火葬的一個極為直接的理由便是珍惜土地。既要讓死者安息于九泉,又要騰出更多的土地讓生存者使用,這委實是全人類都面臨的一個悖論。近期《看天下》雜志稱:日本人就此“玩”出了一波“新操作”——“共享墳墓”。這項“創新產業”是由東京都荒川區町屋光明寺的住持大洞龍德開拓的。如“樹木葬”,即在椿樹、櫻樹下預備一個寬1.5米、深2米的共同埋骨洞,其中可放置5-10人的骨灰盒。2012年,“樹木葬”的一期工程共設有500個共同埋骨洞,前來申請安葬于此的人卻多達8000余人,如今仍有16萬人已經提前為自己預訂了尚未啟動的“樹木葬”二期、三期工程。據報道:最初使用“共享墳墓”的是LGBT(同性戀社群),接著它吸引了高齡未婚的女性,再后來主要客源是“都市移民”,目前,“共享墳墓”漸趨推廣,也為廣大日本人所認可。那么,是什麼緣故讓日本人開始熱衷于跟非親非故的人“生不同衾而死同穴”呢?一言概之,是現實生活(諸如島國的土地面積少、人口老齡化加劇、血緣觀念日益淡薄)讓日本人學會了妥協、接受了變化。  這種“共享墳墓”的理念,在我國臺灣地區也出現了兆頭。2011年初,50多歲的臺灣牙醫李偉文發起了一個“夏瓣生”(即“下半生”諧音)俱樂部,其成員多為50歲上下的“準老人”,12個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不同家庭共同集資,在臺南市選了一塊地,自建一棟老人公寓,取名為“蝸居”。在有生之年,他們相約居住在一起,盡情享受愉悅生活,一同交流、學習、旅游,生前,一起結伴老去,死后,還要一起埋葬。他們的宣言是:“未來選擇樹葬,將骨灰回歸于大自然”。  反觀中國內地,甭說“共享墳墓”,就是作為我國殯葬改革的主要方向,火葬也是步履維艱(這在鄉村尤為突出)。目前我國內地火葬率僅為48.4%,不良喪葬現象普遍存在,如偷埋、二次入棺及交錢換土葬等。有些人總認為:中國地大物博,幅員遼闊,對“死人與活人爭地”現狀沒有危機感。自不待言,我國確實國土廣袤,然而,除了大片的森林、沙漠等,可耕用的人均土地并不占優勢,“人多地少”,自古已然,于今為烈。據民政部門透露:我國每年最少修建2000萬座墓穴,至少要占用10萬畝土地(還不包括墓穴的綠化占地、公共設施占地),殯葬所占用耕地面積約1.6%-2%。——我們正是在這一嚴峻的情形下,有必要為“共享墳墓”點贊一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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